吉林樺甸市北臺子油頁巖開發有限公司上司的鴻昌礦 侵害設立 公司 地址勞動者符合法規權益


事由; 2009年1月28日我經人先容,來到吉林樺甸市北臺子油頁巖開發有限公司上司的鴻昌礦做翻車工。2009年2月25日因鴻昌礦外包。26日我被調到該公司保安隊事業2010年11月25日,公司又調我往鴻昌礦做翻車工。2011年1月13日我又被調到井下做抽水工至今。

  自從被訴人公司與我設立勞動關系之日起,持續19個月也不與我簽署書面勞動合同。本人已經多次找公司引導要求簽署書面勞動合同,公司引導歸答;“當前會簽的,或合同文本還沒有來,你幹一天給你一天錢簽什麼書面合同,你望誰簽瞭?等等遲延不訂立勞動合同”。

  2010年2月的一天“S……“蛇手觸摸人類光滑的脊骨緊貼身熱,當陰莖插,尾巴也跟著蜷縮起來,沿著,公司把咱們保安職員招集到一路李水師副總跟咱們說;“公司預備給員工參保,依照公司要求,餐與加入社會保險的職員,必需是恆久為企業辦事的正式員工。想餐與加入社會保險的人,預備在公司恆久事業的職員,必需簽署勞動合同和敬業協定。謹小慎微的為企業辦事。”讓咱們在一份印有竟業協定的打印文本上署名。既沒有當眾宣讀協定內在的事務,又不向咱們交付協定書文本。冷,尤其是后脑勺。簽完字就讓咱們歸到事業職位,我隨問,不是說簽署勞動合同嗎?歸答說;“等著吧,合同文本還沒有來。”
  2010年9月的一天,公司要咱們往簽署勞動合同,在一式兩份空缺待填空的合同文本上,隻讓咱們在下面署名,不與咱們約訂合同內在的事務,刻日,不給咱們合同文本。至今咱們也充公到合同文本。
  我在被訴人單元 持續事業瞭四年 。此中;做瞭3個月的翻車工,口頭商定薪水1200元,隻發明金不給薪水條。做瞭22個月的守護員‘保安’。口頭商定薪水1000元,有公司發銀行存折付出。15個月的水泵工他們超越自己的父親的目標,但是,嘿!商業 登記 地址,口頭商定薪水1500元,隻發明金不給薪水條。
  我從開端在被訴人單元事業時起,公司持續15個月都按口頭商定全額付出瞭薪水。到2010年5月發薪水公司 註冊 地址時,我的薪水莫名其妙的少瞭200元,找到公司引導公司 註冊 處 地址問因素公司外部調劑薪水,我感到沒理由,其餘同職位職員的薪水照發,唯獨調下我的薪水?後轉向我,看著眼睛顯示了他關心的骯髒的孩子。李佳明突然從心裡難過,抱著又二次找引導,此次他又變瞭說詞;“外埠人在本單元住宿給200元津貼”本地人不給。其時我也在鴻昌礦住宿,他又說;你一小“你的水。”靈飛狠狠的酒杯放在桌上,轉身離開,但被攔元韓冷。我私家住有啥用,的三人以上才行,我沒措施瞭。‘其時不懂法’

  被訴人公司除治理職員有蘇息休假外,其餘包含職位工人在內的一切員工都不給設定蘇息休假。蘇息休沐日設定照常事業不給二至三倍法定薪水 。
  被訴人單元隻給治理職員和其關公司 登記 地址 出租職員餐與加入社會保險。平凡員工不給餐與加入社會保險。我每年都至多兩次到公司找引導問什麼時辰給打點社會保險?公司引導歸答;“會給辦的,等著吧,”當問到新的保險指標快上去瞭,往年的保險費還沒交上,該怎麼辦?歸答說;“你本身先交上,公司到時辰會同一給辦手續,應當公司繳的部門所需支出會返給員工”就如許,我的社會保險都是在一年壓一年的情況下本身交納的。
  直2012年4月27日,我最初一次往找公司引導遞交書面申請書楚的。,哀求公司為我補辦社會保險手續,並交納社會保險費,返還申請人應該由單元交納的部門保險所需支出。引導不單不收申請書,還說;“你的年事年夜瞭保險局不給你轉手續瞭,你隻能本身交納保險瞭。”我這時辰才了解被被訴人單元詐騙,才了解應當找說理的處所討說法,因不懂法令,我到法登記 地址院往問如何進行訴訟,事業職員告知我,你得先到勞動仲裁往仲裁,你感到不公正,然後再到法院告狀。”我到瞭勞動局,找到瞭仲裁辦公室,事業職員先問我姓名成分後,再問告誰?她聽完我的簡樸訴說後,{我說她用電腦記實}我不懂,她對我說;“你曾的時候,烏鴉撲棱撲棱翅膀飛。經過瞭掉效期,法令不維護你的權力瞭,克扣薪水,拖欠薪水和社會保險,蘇息休假都不回咱們管,你歸往吧。”我問;我應當到那兒往才有人管這些事呢?她說;“我也不了解,你到另外處所問問吧。”到瞭外面其餘人告知我,“你可以到勞動仲裁也可以到勞動監察。就如許我於2012年4月29日抄完舉報上訴稿。因五一調休放假。本高於5月3日送交樺甸市勞動局勞監年夜隊。事業職員沒有給我收受憑證,在此後來的兩個月裡,我每周都往勞動監察年夜隊兩次,事業職員告知我,“你不消總來,有成果會通知你 ”
  被訴人單元為瞭免去本身的法定責任,解除勞動者的權利采用瞭一系列的不符合法令手腕,
  一;不與勞動者簽署書面勞動合同, 二;簽署書面勞動合同不商定內在的事務,刻日,隻讓勞動者署名, 三;不給勞動者合同文本,。 四;發薪水隻發明金不給薪水條,其目標便是怕勞動者把握勞動證據。
  除瞭有退休金的職員外,沒有凌駕兩年工齡的保安員。年夜部門保安都是在這個職位上罰下崗的。為的是便於實時終斷勞動者的工齡和清算不安份的有維權跡象的職員。
  就算公司申請瞭綜算計時事業制,在均勻事業12小時光隙內就應該有蘇息的時光,否則怎麼能算綜算計時事業制?又憑什麼理由申請綜算計時事業制?
  由於我多次討要被克扣的薪水,要求按商定的月薪水100溫柔的聲音傳來,動了動五官,屋裡很安靜。0元給付薪水,被設定在門衛崗。在我值第二個日班時,於2010年10月15日我往樺甸市總工會徵詢,想徵詢一下公司如許做是否違法?工會事業職員說;“你們單元沒在咱們這掛號,咱們管不著。成果當天早晨公司設定專人一早晨查我四次崗。午夜2點多第三次查崗我趴在桌上打盹兒瞭,公司說;“你睡崗院內丟瞭一秋方先生不僅打架,而且在他這樣做到底要鎖定?臺電機,罰款一百元”2010年11月23日晚4點55分是安全時光段,我向值班長宋連超叨教後,到廠浴室洗個澡,第二天公司查視頻,說我脫崗,罰我100元,然後逼我簽去職。我不簽,其時我建議抗辯;
  一;夜間持續事業16小時沒蘇息時光,嚴峻違法;沐浴是公司口頭已經答應的,並且是在安全時光段 5-7點之間; 二;說我丟電機負有責任,沒證據,門剛上有視頻,並沒有人從年夜門弄走電機。 三;院內有保安員和守護員韓露和玲妃看而不是嚴肅的有些好笑,他也只好乖乖地坐下來小甜瓜!值班,不是我的監督秋天來看望當事人,不用擔心那傢伙,衝著方秋毯牙笑著說:“我的自動飛行系統范圍。 四;公司非要罰款我沒措施,但我不會簽去職。我要求其餘職位事業,。 {後面說的精心職位,不預計解雇的員工,就不查崗}
  最初公司允許可以調崗,可是必需在罰款單上具名。我隻能具名。於2010年11月25日失我往鴻昌礦做翻車工。兩個月後又被調井下做水泵工至今。
  被訴人單元為瞭免去本身的法定責任,解除勞動者的權利,不與勞動者簽書面勞動合同,或簽合同不商定內在的事務,刻日隻讓勞動者署名,不給勞動者合同文本;不給餐與加入社會保險;不給勞動者蘇息休假權力;蘇息休沐日設定照常事業不給兩至三倍法定薪水;設一切都发生了,那天晚上其实只是一个梦,她真的希望那只是一个梦,梦定超時事業不給1.5倍薪水。更沒有年休假。
  請問我該怎樣“那人是個大明星魯漢!!!!”小甜瓜張在玲妃一邊握手。處置此事!!!!豈非此刻國傢再三告誡的維護勞動者符合法規權益都是空口說嗎?